101公顷!176.99亿!海珠石溪旧改招标!
来源: | 作者:房导君 | 发布时间: 2020-11-03 | 412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3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石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公告,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176.99亿元!

据了解,这是新市头之后,近年来海珠第二个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商的城市更新项目。



据公告显示,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石溪村,东至瑞宝路大干围,南至珠江后航道,西至石岗路,北至工业大道南(含工业大道以北零星地块)。本项目实际改造范围约为101.38公顷,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176.99亿元。

项目片区居民情况:居民3345户,户籍人口 7270 人。



以下内容为项目合作规定项

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竞得人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以及与交易发起人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妥善开展动迁并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村民按照《海珠区瑞宝街石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竞得人需承建第97中学金碧花园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2500万元)、金碧第一小学东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1250万元)、金碧第一小学西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1250万元)、石溪劬劳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3000万元)公益建设项目;同意按照市、区下达的任务节点要求完成改造各项工作,确保 2023年12月31日前安置房开工建设, 202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

实施改造时应当按照安置地块优先于融资地块的顺序优先安排,先建设复建安置区,后建设融资区。建设融资区时,应按照不低于当期复建安置区建筑面积和融资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先行完成复建安置区的建设。

具体节点任务要求如下:

①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1个月内完成环岛路位上房屋拆除,3个月内完成改造范围内环岛路建设;

②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完成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并启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

③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全村改造范围内房屋的签约率达到50%以上;

④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⑤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及城市快捷路二期范围的房屋拆卸工作;

⑥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签约,首期安置房开工建设;

⑦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⑧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

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置房开工建设;

⑩202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

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为准)。

(三)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四)总资产不低于 3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且具有与项目相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验收100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口径,按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有效证明文件记载数据进行累计计算)。

(六)申请企业具有广州市范围内旧村更新改造经验;广州市范围内取得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单一项目,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

(七)企业诚信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等系统查询以及近3年在市场监管、税务、建设和规划国土、城管、教育、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部门没有严重违法违规和不讲诚信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他违法等情况,并出具相关承诺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八)申请企业控股股东与申请企业对项目承担共同责任的,申请企业控股股东符合上述第(三)至(六)项关于资质、条件及标准等要求,并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视为申请企业符合相应要求;申请企业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投资的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多层股权控制的,每一层持股≥51%)的竣工面积、城市更新改造业绩可以合并计算。

(九)申请企业不以联合体和自然人形式报名。

(十)其他要求:

1. 表决结果确定后,交易发起人经过《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确定的民主程序进行表决后,有权单方决定最终是否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如决定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则重新进行交易活动;如决定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由交易发起人在表决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合作企业名单,并同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村务公开栏、项目所在地同步公示表决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日。

2.公示期满,石溪经济联合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向合作企业发出《合作改造通知书》,合作企业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石溪经济联合社签订“海珠区石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 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本次项目发起人石溪经济联合社所有。

佳兆业能否掌握先机呢?

根据批复方案,石溪改造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01.38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84.45万平方米,规划毛容积率2.85。

石溪改造范围内复建总建设量165.74万平方米,融资建设量92.08万平方米。


| 石溪牌坊

其中,大干围站地铁场站综合体建设量21.04万平方米,预留政府统筹安置房建设量2万平方米,;现状保留怡凯酒店建设量2.60万平方米,新增区级工人文化宫建设量1万平方米。


| 石溪村改造规划效果图

整个项目将结合石溪村现状建筑分布、拆迁难易程度以及村民意愿等因素确定本次改造开发时序,整体采用“滚动改造、分期实施、先安置、后开发,优先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的方式,整个更新改造过程将分为四期。

据了解,海珠石溪旧改的前期服务商是佳兆业和红八方集团。

当中,佳兆业在业界,被喻为“旧改之王”,拥有丰富的城市更新改造经验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