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亿!黄埔成功卖2宗靓地!长岭居宅地楼面价未破万
来源: | 作者:房导君 | 发布时间: 2020-05-21 | 26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5月20日,广州黄埔区成功出让两宗地铁旁商地!

这两宗地块分别是一宗位于地铁21号线神舟路站旁200米的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KXC-C1-3地块;一宗位于21号线长平站周边约500米的长岭路以南、奥园春晓以西CPPQ-A2-3地块,均被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底价共43.45亿元斩获!





其中,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KXC-C1-3地块,成交价30.8亿元,折合楼面价10968元/㎡!地块占地面积4.68万㎡,容积率6.0,计容建面28.07万㎡,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限高200米。根据出让要求,竞得人须承诺,取得本宗用地后,主要用于建设金融、智慧科技等总部经济项目,并在竞得地块后30日内,与区招商引资部门就入驻企业达成一致。

长岭居CPPQ-A2-3地块,成交价约12.66亿元,折合楼面价8301元/㎡!地块占地面积4.36万㎡,容积率3.5,计容建面15.25万㎡,规划用途为商住地,限高100米。根据出让要求,本宗地应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的综合商场,不允许建设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家居建材市场。

神州路站旁商地再次挂牌出让
起始价和保证金增加了5倍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挂牌出让的两宗地块均属于“回炉”地块。其中,神舟路站旁的KXC-C1-2-3地块,原定于2019年12月20日拍卖,起价5.4亿元,竞买保证金1.08亿元。2019年12月9日,广州开发区规划局发布公告,该地块终止出让。

而长岭路以南、奥园春晓以西CPPQ-A2-3地块,原定于2017年4月28日拍卖,起价8.1892亿元,保证金1.6379亿元。2017年4月14日,官方公告称,该地块因故中止挂牌出让。

对比发现,两块地重新挂牌出让,起始价和保证金,均大幅增加。其中神舟路站旁的商地,起始价和保证金更是增加了5倍。

下面我们来看看两宗地块详情:

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KXC-C1-3地块
地块用于建设金融、智慧科技等总部经济项目

该地块位于广东软件园与绿地中央广场中间的空地,距离地铁21号线神舟路站B出入口,不到200米,交通便利。

根据公告,该地块挂牌起始价约30.8亿元,折合楼面价10968元/㎡。地块占地面积4.68万㎡,容积率6.0,计容建面28.07万㎡。



其他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KXC-C1-3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开规划资源设〔2020〕11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且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三)竞得人须承诺,取得本宗用地后,主要用于建设金融、智慧科技等总部经济项目,并在竞得地块后30日内,与区招商引资部门就入驻企业达成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于2019年底终止出让后,广州开发区规划局于2020年3月18日公布了地块单元规划调整方案,对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作了调整。



调整后规划

根据该地块最新挂牌出让条件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少于1年,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须提供验资报告。

与此同时,竞买申请人须具有在广州市曾开发单个商服(办公)类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开发经验。


地块范围图

根据上一次挂牌出让公告,该地块竞得人或其母公司须是全球视频监控行业龙头企业;地块须主要建设研发总部,从事人工智能、智慧存储、汽车电子等业务,固定资产投资须在10亿元以上,项目投产后十年内研发投入约70亿元;项目投产后第五年起,连续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税收不低于1亿元。

此前有消息称,该地块或是全球安防视频监控行业龙头老大——海康威视在广州开发区的项目用地。

2018年3月29日,海康威视与广州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筹划在广州开发区内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华南研发基地项目,规划建设研发、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



不过,此次重新挂牌出让公告条件中,已删去了原来上述出让条件表述内容。该地块是否还是海康,或是有了新的主人,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长岭居CPPQ-A2-3地块
地块应建成不小于8万平的综合商场?

该地块位于永顺大道以南,地铁长平站以东约500米。



根据公告,该地块挂牌起始价约12.66亿元,折合楼面价8301元/㎡,设置最高限制地价183625.1万元!地块占地面积4.36万㎡,容积率3.5,计容建面15.25万㎡



出让条件显示,本宗地应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的综合商场,不允许建设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家居建材市场。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该综合商场,持有年限与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租赁用房整体一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