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广州增城出台旧村改造负面清单!这种项目不能入库
来源: | 作者:房导君 | 发布时间: 2020-06-11 | 23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日,广州增城再发旧改新政,加快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工作!(广州增城旧改新政:杜绝倒卖项目!)

本次发布的意见共38条,涉及项目库管理、负面清单、界定新增建设和户数、集体土地上住宅改造成本核算标准、加强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监管等方方面面。

其中,第四条提到负面清单,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旧村改造项目,原则上不予纳入区项目库:

1、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的。

2、远离交通主干道、道路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3、行政村(或自然村)范围内标图建库分布零散、土地整合难度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占行政村(或自然村)行政区域面积比例不到30%的(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的除外)

4、本意见实施前,已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或合作企业的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在合作有效期内不列入负面清单管理。

此外,意见也提到加强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监管。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合作意向企业或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须参加合作企业招商报名,如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成为合作企业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增城区新增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引入合作企业2年内实施方案未获批复的,经区政府同意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表决中止合作,相关投资风险由合作企业承担。在项目复建安置房和公建配套设施未完成竣工验收前,原则上不得以包括股权转让方式在内的任何方式转让项目。

确因经营困难的,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生效后,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并经区政府同意,可转让不超过50%的股权,转让股权超过30%(含)的,该合作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我区新增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以下是本次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