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版基准地价2月1日起实施!一级宅地3.75万/平!含冼村、猎德、沙面、二沙岛…
来源: | 作者:房导君 | 发布时间: 2020-01-30 | 2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州市11区最新地价标准出炉!

据广州日报,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广州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基准地价对房企和置业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反映的是正常房地产供需状况下的区域土地市场平均价格;根据广州政策文件规定,公开出让起始价和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相应地段相应用途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一级住宅用地基准价格为37494元/平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首先更新了价格基准日,将全市价格基准日统一由2017年1月1日更新为2019年1月1日。

同时更新了价格,按规划建成区范围统计,广州市全市十一区商业(含路线价)、办公、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类别一)、公共服务(类别二)的地价水平分别是14976元/平方米、5375元/平方米、11961元/平方米、1446元/平方米、3014元/平方米、1053元/平方米。

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中,市辖十一区商服、办公、住宅、工业基准地价水平分别是10602元/平方米、4356元/平方米、7938元/平方米、988元/平方米。市辖十一区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一)、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二)的基准地价水平分别是2524元/平方米、906元/平方米。新版基准地价,各类型用地价格均有所上涨。

最新的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办公、住宅、工业、公共服务五类用途。其中,住宅用地分为12级,一至八级容积率为2.7,九至十二级容积率为2.1。价格最高的一级住宅用地为37494元/平方米,为冼村街道、猎德街道(含海心沙)、沙面街道、二沙岛。



对设定容积率进行了调整

本次更新还对设定容积率进行了调整。现行基准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是按照行政区范围(中心九区、增城区、从化区)进行容积率内涵差异化设定,其中办公用途中心九区容积率为3.6、从化区和增城区容积率为3.0;住宅用途中心九区容积率为2.7、从化区和增城区容积率为2.1。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中调整为按照级别高低进行容积率内涵差异化设定,相对更为合理。其中,办公用途一至八级容积率设定为3.6、九至十一级容积率设定为3.0;住宅用途一至八级容积率设定为2.7、九至十二级容积率设定为2.1。



重要调整内容如下: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更新价格基准日。
全市价格基准日统一由2017年1月1日更新为2019年1月1日。

(二)调整设定容积率
现行基准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是按照行政区范围(中心九区、增城区、从化区)进行容积率内涵差异化设定,其中办公用途中心九区容积率为3.6、从化区和增城区容积率为3.0;住宅用途中心九区容积率为2.7、从化区和增城区容积率为2.1。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中调整为按照级别高低进行容积率内涵差异化设定,相对更为合理。其中,办公用途一至八级容积率设定为3.6、九至十一级容积率设定为3.0;住宅用途一至八级容积率设定为2.7、九至十二级容积率设定为2.1。

(三)调整各用途级别范围
结合最新的行政区边界、路网、水系以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本次基准地价各用途级别根据最新的土地分类定级结果进行了范围调整。

(四)完善基准地价分类体系
1.一级分类调整
现行基准地价一级分类“商服用地”的说法统一修改为“商业用地”,主要因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中零售商业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对应的一级类均为商服用地,即商服用地应涵盖商业用地及办公用地,广州市已分别建立商业用地和办公用地基准地价。

2.二级分类调整
现行的基准地价中并未明确提出新型产业用地(MO)概念,在二级用途修正系数表中以“创新型产业用地”作为表述,修正系数为工业用地的1.5倍。鉴于 2019年3月30日广州市正式公布了《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明确了新型产业用地(MO)的用地概念及供地、规划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故本次基准地价将“创新型产业用地”表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参照该办法,新型产业用地(MO)修正系数调整为办公用地的0.2倍。

四、基准地价价格水平
按规划建成区范围统计,广州市全市十一区商业(含路线价)、办公、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类别一)、公共服务(类别二)的地价水平分别是14976元/平方米、5375元/平方米、11961元/平方米、1446元/平方米、3014元/平方米、1053元/平方米。

本次更新的基准地价水平符合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既反映了公开出让土地市场价格变化的总体趋势的情况,又体现了基准地价的均质特点,同时还凸显了我市重点发展区域潜在的土地价值。

附:广州市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